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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105 - 003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16 年 08 月 12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針對龍門計畫第63次定期視察項目-「龍門電廠1號機封存期間因應天然災害之防範及應變作業」查證發現之問題或缺失,進行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龍門電廠執行天然災害防範及應變之相關程序書作業:
(一)貴公司龍門電廠1號機封存期間,係引用營運程序書編號187「防颱期間作業」,執行各項防颱及應變措施,經查電廠已建置颱風管理系統,將歷年颱風期間相關紀錄登載於該系統中,亦依程序書於每年5月執行防颱作業檢查,惟歷年皆缺颱風期間各廠房外圍門扇巡視紀錄(程序書表187-1),請檢討改善。
(二)另查程序書編號186.01「龍門電廠災害防救要點」,電廠雖已依據災害防救要點建置各組災害防救整備項目(186.01附件1),但並未依186.01-1程序書將災害防救整備項目檢查表送工安組管理。且在抽查機械組及電氣組救災器材維護情形時,發現各組所採用的救災器材管理方式及紀錄表並不一致,且檢查項目亦不完整,無法有效確認所有項目已定期清點並完成維護,請檢討改善。
(三)查證龍門電廠程序書編號187.02「廠區周圍順向坡、土石流、雨量之監視、預警、防災、減災」實施情形,發現電廠目前除可隨時在電腦系統上監測相關災防數據,亦已定期於每年5月、颱風或大雨後完成邊坡安全評估檢查、相關監視成果報告,及進行後續改善作業,惟對於相關後續災害應變作業,例如水位/位移/應變量達警戒值、行動值或疏散值時,並未有效整合後續警示及相關應變行動,請檢討改善。
二、龍門電廠防颱/防汛用抽水泵設備檢查及功能測試作業:
(一)抽查已移交系統-1P31系統(MISCELLANEOUS NON-RADIOACTIVE DRAIN SYSTEM)之1號機廠區外圍抽水泵檢查作業,發現龍門電廠廢料處理組所使用之每月巡查紀錄表所列項目,與龍門電廠營運程序書705.MHP.301「廠房外圍管溝、人孔及其抽水設備維護」之紀錄表7.1.5「P31系統抽水設備一般檢查表(一號機區域)」所列項目,有所差異,例如漏列編號1P31-NPPL-5040(主變壓器東側)、1P31-NPPL-5041(備用輔助變壓器東側)、1P31-NPPL-5042(機組輔助變壓器東側),且705.MHP.301尚未見正式執行紀錄,請再行通盤檢討,以確保防颱/防汛檢查成效。
(二)現場抽查1P31系統沉水泵控制盤,發現1P31-NPPL-5046/5044A盤ALM燈亮,1P31-NPPL-5045沉水泵水位計(1P31-LS-5003)校正標籤模糊,電廠人員並已重設1P31-NPPL-5046/5044A盤警報設定點,恢復正常,以及重貼水位計(1P31-LS-5003)校正標籤。惟沉水泵控制盤ALM燈亮,非屬個案,請再行全面清查檢視及檢討改善;另請一併檢討戶外儀器校正標籤管控措施,以利辨識。
(三)另查1號機廠區廠房外圍編號Y42 (DUCTBANK) 電纜涵管、Y44 (HIGH VOLTAGE TRENCHES) 高壓電纜管溝、Y45(YARD PIPE TRENCH) 共同管溝、Y86 (SITE SECURITY)保安電纜涵管人孔等系統之抽水設備,發現該等設備尚未移交龍門電廠進行維護管控,為確保防颱/防汛檢查成效,請一併通盤檢討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龍門電廠營運程序書187「防颱期間作業」
2.龍門電廠營運程序書186.01「龍門電廠災害防救要點」
3.龍門電廠營運程序書187.02「廠區周圍順向坡、土石流、雨量之監視、預警、防災、減災」
4.龍門電廠營運程序書705.MHP.301「廠房外圍管溝、人孔及其抽水設備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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