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KS - 105 - 008
開立單位:
輻射防護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16 年 06 月 2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於核二廠二號機第24次大修期間,視察發現以下輻防相關問題,請電廠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1.查核放射性氣、液體取樣及加馬能譜分析系統之品管作業:

(1)本次大修係105年4月12日開始,但電廠取樣週期為4月9日至4月16日,無法區分係運轉或大修期間放射性氣體排放所造成之影響,請檢討取樣代表性與時機。

(2)未針對放射性液體分析結果,訂定最大誤差可接受標準。

(3)分析結果接近MDA值,即依經驗判定,當誤差大於50%,視為小於 MDA,請檢討妥適性。

2.查核電廠廠區土樣分析方式,目前係以鮮樣直接計測,與電廠輻防計畫及程序書所載不符。

3.電廠低背景值計數儀器目前使用之偵測低限(LLD)公式,僅適用於特定條件之簡化公式,請檢討妥適性。

4.查核電廠輻射防護訓練3小時紀錄,發現104年6月3日及105年4月12日紀錄不完整。

5.經查主警衛室旁車輛偵檢器故障停用,請說明維修情形,並檢討該設備停用後之輻射安全管制妥適性。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