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MS - 89 - 0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0 年 11 月 0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加強大修期間工安與廠房廠務管理。
注意改進內容:
一、本會視察員於9月28日於巡視貴廠二號機汽機廠房與輔助廠房時發現下列缺失:

1.汽機廠房Heater Area施工期間,包商為施工需要而將木板架在已包覆保溫材的管路上,不符工安規定。

2.輔助廠房與汽機廠房等包商工作場所,常隨處可見空的保特瓶與垃圾雜物未收拾乾淨,另現場亦常見到人員工作完畢後,其手套隨意棄置未歸定位,顯示核三廠大修期間廠房廠務管理仍有待改進。

二、於10月5、6日於巡視貴廠二號機輔機廠房與汽機廠房時發現下列缺失:

1.汽機廠房100呎南側位於5A、5B加熱器旁,因進行施工所接之臨時插頭電源線破皮,影響用電安全,不符工安規定。

2.輔機廠房污染區用過防護衣物回收桶邊發現使用後之防護衣物棄置地面未依規定放置,違反輻防規定。

3.工作人員收工下班之後,輔機廠房地面發現棄置之保溫材料,且使用後之手套未依規定放置,部分儀器架邊之空槽內塞有垃圾雜物。

請 貴廠針對上述缺失檢討改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