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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104 - 01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16 年 02 月 01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龍門工程未落實興建期間業主核能監查作業與相關管制措施之執行,以及施工者法規資料報告檢驗紀錄之審查,請檢討改進。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本會駐廠視察人員發現龍門施工處有未依「LMP-QLD-056龍門電廠建造期間執行核能監查作業程序書」辦理龍門電廠興建期間業主核能監查作業,於有關施工/安裝/檢驗等作業執行前將施工/安裝/檢驗紀錄提送TPC ANI以辦理TPC ANI見/查證點選訂作業,以及未於施工作業進行至TPC ANI所選訂之見/查證點前通報TPC ANI執行見/查證作業。
二、另亦發現龍門施工處無法提供其辦理TPCANI選定見/查證點(驗證檢查點)之建檔/登錄/管控等之作業紀錄,顯示龍門施工處未依LMP-QLD-056規定辦理TPCANI見/查證點之登錄管控作業。此外,部分施工廠家之配合管制作業程序書有至103年才發行之情形,顯示龍門施工處有未於現場施工作業開始前,督導施工廠家建立配合興建期間業主核能監查作業執行之管制機制。
三、查核後發現有數處TPC ANI見/查證點未於見/查證作業執行後立即簽署,致除不符即驗即簽之作業要求外,亦再顯示龍門施工處有未依「LMP-QLD-078核能電廠施工者ASME Sec.Ⅲ Div. 1數據報告審查作業程序書」落實施工者數據報告審查有關TPC ANI見/查證點簽署狀態查核作業要求之情形。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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