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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104 - 01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15 年 12 月 3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針對龍門計畫第61次定期視察項目「1號機安全相關系統功能試驗報告完成後之設計變更案件對試運轉測試影響評估作業」查證發現之問題或缺失,進行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查龍門核能發電廠工作指引QC-017「試運轉測試-系統功能試驗報告之彙整及審查」,發現除測試與撰寫報告期間之設計變更案件須進行試運轉測試影響評估外,試運轉系統功能試驗報告完成後之設計變更案件,亦應依「2.0 注意及說明事項」之2.6.7.1規範進行試運轉測試影響評估。然查QC-017之2.6.7.1規範,係僅針對送本會審查報告進行規範,卻未包含未送審之試運轉系統功能試驗報告,並不合理,請併同資料填報與審查方式、管控機制等再行檢討,以規範完備之試運轉測試影響評估作業。
二、抽查今(104)年於1號機反應爐廠房廠用海水系統泵室所執行之設計變更案件NED-LM9-H-N11633(99年發行),發現本案有修改到安全相關低壓配電系統馬達控制中心空間加熱器電源配置而影響POTP-133.02執行空間加熱器功能驗證步驟內容,以致安全相關低壓配電系統馬達控制中心試運轉測試程序書相關執行步驟需進行修改及重測。本件設計變更案件雖於視察後補納入安全相關低壓配電系統馬達控制中心之「試運轉測試與撰寫報告期間之DCN評估表」並進行重測,然仍請針對設計變更案件(DCN)評估管控機制再行檢討,並依檢討結果進行平行清查及檢討改善,以確保各系統試運轉測試有效性。
三、抽查送審中安全相關遙控停機(1C61)系統試運轉功能試驗報告完成後發行之設計變更案件FDDR LT1-14674,發現本件DCN係將本系統9條儀用電纜之電纜型式(Type),由「SE1」修改為「SE1G」,以區分廠家來源。嗣查此9條電纜之「電纜捲筒追蹤紀錄表」,發現「拉線日期」記載為101年9月16日,其中8條電纜之絕緣電阻及導通測試日期則為102年1月3日,另1條電纜之絕緣電阻及導通測試,則未見執行紀錄。案涉9條儀用電纜安裝及測試作業於本系統移交後方才執行,然卻未見施工後測試(MMI-PCT)及試運轉測試影響評估紀錄,並不合理,請併同設計變更案件(DCN)評估管控機制進行檢討,並依檢討結果進行平行清查及檢討改善,以確保各系統試運轉測試有效性。
四、抽查退審之安全相關緊急柴油發電機(1R21)系統試運轉測試與撰寫報告期間發行之設計變更案件,例如NED-LM9-H-23442、FDDR-LT1-14247、FDDR-LT1-14600、FDDR-LT1-14678、FDDR-LT1-15186等,並未納入「試運轉測試與撰寫報告期間之DCN評估表」送會審查,請檢討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龍門核能發電廠工作指引QC-017「試運轉測試-系統功能試驗報告之彙整及審查」
2.NRC RG 1.68 Rev.3「INITIAL TEST PROGRAMS FOR WATER-COOLED NUCLEAR POWER PLA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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