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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90 - 00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01 年 01 月 09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確實改善 貴廠鑰匙管制並落實管制措施。 |
注意改進內容: |
1.貴廠SOP104.1(運轉管理實務)鑰匙管制規定借出時需填列申請表及借用卡,並經當值之值工師、值主任或工程師等核章後再由其或指定人員取得鑰匙,唯經視察發現仍有手續不完備即同意借出之情況(如:申請表及借用卡填寫不確實、借用卡於鑰匙歸還後未銷毀等);另鑰匙管制工作係由值班部門執行,但對前述值班人員本身借用鑰匙卻無規定,易造成管制上之漏洞。
2.鑰匙管制作業中對於歸還後之設施查證事項並未詳加規定,導致部份經借用鑰匙開啟之設施,工作結束並歸還鑰匙後仍可開啟,喪失管制上之功能。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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