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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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104 - 00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5 年 07 月 2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針對龍門計畫第59次定期視察項目「實體分離(Physical Separation)設計要求符合性查證」發現之問題或缺失,進行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本會視察員抽查1號機RB 7樓、上/下乾井、濕井、EDG A設備室及RBSW泵室電氣管槽間距改善情形,發現有下列問題或缺失,應進行檢討改善:

(一)部分開放式電纜托網為求符合IEEE Std 384-1992規範,而於與部分導線管間距不足之位置,將開放式電纜托網修改成密閉式電纜托網,請檢討反映於相關設計圖面及設計文件中並進行耐震驗證評估。

(二)1號機CB Room 506、RB 7樓、上乾井、濕井、EDG A設備室仍有導線管間距不足或未見編號/顏色標示(如下附圖1~7所示),請檢討改善。

(三)屬BOP範圍之導線管且需進行評估改善者,未見有比照NI範圍之導線管進行噴漆標示,請再行檢討規範一致性標示管控方式。

二、另查「一號機導線管間最小安全間距清查及改善工作說明書」(WP-ELD-002)及「一號機電纜托網與導線管最小安全間距清查及改善工作說明書」(WP-ELD-009)內容,發現並未將導線管與電纜(Cable in free air)最小安全間距納入清查範圍並留存紀錄,請再行檢討納列,以規範適當之完工後檢查(As-Built Inspection)作業。

三、本次抽查電氣管槽間距改善情形,仍發現有不符IEEE Std 384-1992規範之最小間距準則,請再行檢討清查機制,並於1號機燃料裝填前完成清查及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配合封存,已另案管控。
參考文件:
1.NRC RG 1.75 「Physical Independence of Electric Systems」 Rev. 3

2.IEEE Std 384-1992, 「Standard Criteria for Independence of Class 1E Equipment and Circuits」

3.「一號機導線管間最小安全間距清查及改善工作說明書」(WP-ELD-002)

4.「一號機電纜托網與導線管最小安全間距清查及改善工作說明書」(WP-ELD-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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