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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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104 - 006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5 年 07 月 17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龍門計畫第59次定期視察項目-「龍門電廠1號機具抗輻射兼防水型安全級可撓性金屬導管後續改善作業查證」之建議改善事項。
注意改進內容:
龍門計畫第59次定期視察項目-「龍門電廠1號機具抗輻射兼防水型安全級可撓性金屬導管後續改善作業查證」,視察發現有下列缺失,請檢討改善:

一、對於安全級器材品保審查作業之基準與強化措施部分,貴公司雖已研擬相關強化措施,並修訂部分審查作業程序文件,但部分涉及相關程序書之修訂,尚未完成,請儘速完成改善。

二、有關反應器廠房及汽機廠房更換之安全級可撓性金屬導線(含具抗輻射兼防水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發現下列廠房之設備室部分可撓性金屬導線管有破損、脫落或安裝疑似不符要求之器材等缺失,請檢討改善:


(一)反應器廠房編號411設備室共計更換12條具抗輻射兼防水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其中氣動閥編號1T31-ABV-0021之手動操作旋轉閥門與可撓性金屬導線碰觸在一起,若日後手動操作閥門恐會造成可撓性金屬導線破損,請檢討改善。

(二)反應器廠房編號230設備室及HCU設備室(編號117室及126室),分別於1E11-MCV-0023C、1C12-HCU-0102、1C12-HCU- 0027、1C12-HCU-0029及1C12-HCU-0054等設備安裝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出現破裂情形,請檢討改善。

(三)反應器廠房HPCF C串馬達電源線使用之具抗輻射兼防水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並未確實安裝有脫落現象;以及RHR A串馬達連接至空間加熱器之非安全級可撓性金屬導線管也有脫落之情形,請檢討改善。

(四)反應器廠房RCIC設備室更換具抗輻射兼防水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部分,現場均已更換符合NWC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且亦未發現有破損之情形,惟1E51-MBV-0001之NWC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彎曲半徑似乎過小,為避免日後裂開破損,請澄清說明此導線管彎曲半徑與廠家要求之符合性。

(五)汽機廠房主蒸氣區域有8條可撓性金屬導線管須更換為NWC型,以及T42系統新增36條安全級可撓性金屬導線管,現場抽查時發現T42系統新增部分,有部分更換為ZHLA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此部分經龍門施工處電氣組說明原已依改善計畫更換為NWC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後因設計變更再更換時,將部分(共24條)更換為ZHLA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此部分與「核四(龍門)計畫第一號機安全級可撓性金屬導線管改善計畫」不一致,請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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