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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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4 - 017
開立單位:
保安應變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5 年 07 月 07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104年6月2日至11日執行104年核能一廠年度緊急應變作業視察發現需檢討改進事項。
注意改進內容:
一、請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後機關名稱及「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本計畫」中央害應變中心緊急戒備事故時2級開設最新規定,全面檢視修正程序書內容(如編號1410 EPIC動員與應變程序書3.1有關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組織、5.4.6.1通報程序等)。

二、103年10月24日緊急計畫演習「核能電廠異常/緊急事件通報表」、「核子事故書面通報表」第1至7次通報,部分通報單位「受話人姓名」、「電話口頭通報時間」、「書面通報時間」等欄位未完整填寫,請改進。

三、編號1412「通知程序」程序書已建立通報單位通訊錄,請於程序書再增列對通報單位之定期通訊測試頻次,以確保事故通報時通訊線路暢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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