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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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4 - 0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5 年 06 月 26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檢討核一廠執行DCR-C1-3429 Part II新增「用過燃料池水位及溫度監視儀器系統」改善作業缺失。
注意改進內容:
一、依據NEI 12-02有關用過燃料池儀器可靠度驗證要求事項,說明對於安裝的用過燃料池水位儀器控道組件,應驗證其在任何事故下儀器控道組件衝擊及振動效應,但查證DCR-C1-3429 Part II新增「用過燃料池水位及溫度監視儀器系統」改善案相關文件,發現該DCR計算書管制評估查對表中,並未進行機械振動分析查對。

二、依據NTTF建議事項7.1有關用過燃料池儀器強化說明,用過燃料池水位參數提供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用過燃料有足夠的冷卻、提供足夠的輻射屏蔽及於嚴重核子事故時提供用過燃料池必要補水之行動依據,NEI 12-02並依此分別訂定L1、L2及L3之設定準則,但查證DCR-C1-3429 Part II新增「用過燃料池水位及溫度監視儀器系統」改善案相關文件,發現該DCR儀控設計查對表中,並未針對本項DCR之設定點是否恰當進行查對。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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