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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04 - 003 |
開立單位: |
輻射防護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5 年 05 月 18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於104年3月檢查核三廠,發現偵測紀錄缺失,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核三廠對於移出管制區物件,經偵測後僅記錄符合放行標準,對於不符合放行標準之廢棄物雖未移出管制區,但未記錄其偵測值。為加強電廠物品進出管制,請詳加記錄相關偵測值。
二、依程序書「第三核能發電廠門禁管制程序書」(編號106.4),圍阻體設備通道開啟前,設備通道之地面污染值須小於10 Bq/ 100 cm2 才允許開啟,經查核核三廠執行地面擦拭管制措施,並無對應之紀錄表格。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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