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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04 - 00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5 年 05 月 2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有關核三廠1號機廠用海水系統A串泵室水密門拆修,以及主蒸汽管動力釋壓閥之控制器指示設定等作業,未依程序開立設備請修單及依相關程序進行行政管制作業,應檢討改進。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4月14日核三廠1號機廠用海水系統A串泵室水密門因故損壞無法關閉,開立改正行動計畫(Corrective Action Program,CAP)處理,於4月20日拆除送廠商維修,至4月24日回裝。經查本項水密門損壞,僅開立CAP處理,未依程序書1102.01「設備檢修工作管制程序」開立設備請修單;水密門拆除後,廠用海水A串泵室已喪失防海嘯功能,應再依程序書1115.01「不符合品質案件處理管制程序」開立NCD,以進行適當的管制。本項應檢討改進。
二、5月11日本會駐廠視察員巡視1號機主控制室,發現主蒸汽管動力釋壓閥AB-PV501~PV506之控制器AB-PIK501~PIK506其壓力設定點僅有74~76㎏/㎝2,與程序書202「熱停機加溫至熱待機」步驟4.9.3.2之設定值79㎏/㎝2不符。經電廠說明於4月份1號機起動前發現AB-PV501~PV506之動作點大於控制器設定點(79㎏/㎝2),故藉由量測背盤電壓以確定實際79㎏/㎝2動作之設定點位置(74~76㎏/㎝2);惟本項經查無相關請修紀錄且主控制室亦無標示指示黃卡,不符程序書1102.01「設備檢修工作管制程序」與程序書1114.01「檢修、試驗及運轉狀況標示管制」之要求,應檢討改進。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改正行動計畫編號:CAP2015003568
程序書1102.01「設備檢修工作管制程序」
程序書1114.01「檢修、試驗及運轉狀況標示管制」
程序書1115.01「不符合品質案件處理管制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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