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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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3 - 020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4 年 12 月 26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103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執行「103年核一廠總體檢現場查證視察」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總體檢強化改善項目之DCR品保文件之查證:

(一)經查證DCR-C1-3301/C2-3302(主控制室新增兩台氣冷式寒水機),發現該兩台寒水機電源係利用機組480V 3A-5、4A-5,因該兩個電源係4.16kV緊要匯流排下游,但DCR文件內未見相關安全評估來確認緊要匯流排3號與4號負荷是否符合緊急柴油發電機能力,或另有適當之管制,請澄清說明。

(二)經查證DCR-C1-3303/C2-3304(BCSS泵及管路改善),發現原耐震設計規範依因應未來新事證之需求而預先將樓層反應譜PGA值提升1.5倍,但於近期SMA兩串安全成功路徑之設備又提升1.7倍以符合RLE = 0.51g之需求,雖BCSS泵及部分管路不屬於SMA之評估範圍,但考量本案仍有部分屬於SMA兩串安全成功路徑之項目,須依個案重新定義耐震設計等級,請檢討改善。

(三)經查證DCR-C1-3394/C2-3395(用過燃料池新增補水管路),發現因該DCR不易執行管路水壓測試,設計部門要求可利用提升NDE檢查(PT)及利用運轉壓力來檢查銲道是否有洩漏,但該份DCR文件未見壓力測試資料,請澄清說明;另相關改善完成後之管路維護保養仍應納入考量。

二、總體檢新增設備維護及測試程序書與紀錄之查證:

(一)經查103年1月至10月程序書739.1「儀用斷然處置設備測試程序書」、739.2、739.3及739.4等電廠執行定期維護測試紀錄,其維護查證表均無品質查證點及相關審核紀錄,建議參考NEI Program Plan附件2所述延緩超越設計基準救援設備之品保準則,針對FLEX相關重要設備維護測試進行品質查核作業,請檢討改善。

(二)經查存放於防災器材貯庫之3.5公噸堆高機僅1台(A-60),發現今年8月至10月維護紀錄卻有4台(A-60) ,請澄清確認目前所停放規格為何,並針對文件記錄缺失檢討改善。

(三)經查FLEX策略Phase 3廠外救援設備,目前核四廠有1台異地存放之4.16kV柴油發電機電源車(A-76),考量目前維護保養由核四廠執行,核一廠應主動確認相關維護保養執行結果;另其他來自他廠支援Phase3之移動式救援設備,核一廠應存放該設備之維護管理、可用數量及相關紀錄文件,請檢討改善。

(四)經查消防班新採購兩台6吋管徑之柴油引擎移動式抽水機等新增設備器材,目前暫存於G/T廠房但尚未納入災害防救整備器材A類總表,請改善。

(五)經查FLEX策略Phase 2所使用6台110V/220V汽油發電機(A-29、30、74、75),雖今年每月至今皆有執行維護程序,惟目前仍有兩台尚未編入災害防救整備器材A類總表,請改善。

(六)經查1廢料貯庫備用之480V移動式柴油發電機(A-33)放置於室外位置,雖現場抽測試啟動功能正常,惟該設備盤蓋卡榫仍有鬆脫、油槽局部表面生鏽情形,請檢討改善並加強維護保養。

(七)有關1廢料貯庫備用之480V移動式柴油發電機(A-33)放置於室外位置較接近小坑廠區東面邊坡,發現核一廠小坑東面邊坡曾有2次小崩坍紀錄,雖已完成修繕作業,惟仍應注意救援器材佈放位置並進行外部事件危害度評估或其他替代監測措施,請檢討改善。

(八)經查防災器材貯庫之汽油發電機(A-29)起動測試,現場手動起動時發生起動拉環棉線斷裂,針對人員操作、設備維護及備品準備情形,請檢討改善。

(九)經查核一廠程序書739.2發現電廠雖依據承諾執行480V 柴油發電機定期維護與測試,但查證紀錄發現廠商執行480V 柴油發電機之維護紀錄表無相關接受標準,請檢討改善。

(十)另480V 移動式柴油發電機(A-08)在今(103)年4月執行檢查時其電瓶電壓尚在19.8DCV,10月檢查時已掉至15DCV,維護廠商勾選電壓不良,但無相關建議改善事項,電廠檢驗員亦未表示意見,請檢討改善。

三、總體檢強化措施運轉及維護人員訓練紀錄文件之查證:

(一)101~103年有關總體檢斷然處置程序書相關運轉人員訓練課程,除持照人員皆須完成外,針對未上課之運轉值班人員(含未持照人員及廢控室值班人員)仍須就各管可能執行之斷然處置作業工作,再行補足相關課程,務必讓全員皆能瞭解可能負責之工作範圍,請檢討改善。

(二)有關DCR-C1-3313/C2-3314增設480V移動式柴油機控制室盤面控制室及電纜,控制室增設一開關操作盤面,為加強模擬器訓練與模擬機組現場真實性,此部份盤面建議應在模擬器同步新增,請改善。

(三)有關DCR-C1-3301/C2-3302增設主控制室氣冷式寒水機之改善案將預計於104年3月31日完成,務必於完工前實施相關人員訓練,請改善。

四、前次視察發現電廠改善情形之查證:

針對注改AN-CS-102-003第二、1項,電廠承諾NEI 12-06全面整合計畫要求因應至Phase 3階段72小時包括提供食物及飲用水,以支援現場救援人力需求物資。經查證緊急計畫室貯存部分因應之緊急應變計畫人員物資,目前食物及飲用水數量仍不足供應72小時x人數,針對維持廠內救援人力的物資需求,請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一、核一廠程序書739.1、739.2、739.3及739.4

二、NEI 12-06「Diverse and Flexible Coping Strategies (FLEX) Implementation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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