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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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3 - 022
開立單位:
保安應變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5 年 01 月 09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 貴公司針對本會於103年12月24日執行103年第4季第一核能發電廠緊急應變計畫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有關核子事故廠外通報,編號1412「通知程序」附件四通知電話,未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第14條」納入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核子事故支援中心,請修訂相關程序書。

二、查103年9月26日緊急計畫預演缺第2次及第4至7次通報表,103年10月24日緊急計畫演習缺第1至3次通報表,請確實保存演練時相關文件。

三、「防災器材儲存庫」編號A-46、A-47「汽油引擎抽水機/消防」實際儲放地點為汽輪機工作間,與編號113.5「災害事故緊急處理程序」標示佈放地點不符,請釐清改正。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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