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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HQ - 89 - 010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總處 |
日期: |
2000 年 11 月 3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核能電廠安全度評估(PRA)分析及模式維護作業。 |
注意改進內容: |
目前台電PRA及其應用尚在「準備期」,因此PRA維護程序書(NSD-E-14.4-T)是屬於「原則性」程序書,由此次視察結果,建議未來更新撰寫「執行性」程序書時,應注意下列兩點:
(1) 維護週期要非常明確:定期維護週期多久執行一次?不定期維護時其需要維護標準為何?以及執行期限等,均應明確定義。
(2) PRA模式之品保要求之完整性:除了藉助美國核能電廠及管制單位之經驗外,國內PRA模式特有部份,也應納入品保要求中。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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