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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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103 - 0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4 年 11 月 10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龍門電廠一號機地震現場巡查視察發現缺失請儘速進行相關清查、改善及評估作業。
注意改進內容:
一、本會視察員現場查證一號機控制廠房323室Class 1E 蓄電池充電器Div. II SWC履勘作業時,S&A公司同儕審查(Peer Review)人員及本會視察員均發現箱體底部支撐使用C型鋼,在垂直於箱體正面的方向欠缺足夠的橫向支撐力,地震時可能會造成C型鋼支撐塑性變形而致箱體側向位移、傾倒,經地震執照基準評估作業後判斷應進行改善,電廠並已開立CAP-2014-03410進行後續評估處理。但在經與電廠相關人員討論後,發現本項設計缺失屬於通案,龍門電廠必須進行全面清查,瞭解一號機尚有多少電氣設備的支撐採用此種C型鋼支撐型式。

二、電廠第一次清查後共發現1R16-BYC-0000A3/B3/C3/R3 /A4/C4/D4/S4 & 0001R3/R4 & 0002A2/B2/R2/R4 & 0003A2/B2/R2/R4 & 5000A1/B1/A4/B4/C4 & 5001A1/B1/ A4/B4/C4設備之箱體也採用相同支撐型式,另由於本項問題屬於設計層面,電廠再開立NCD-EL-099交由核技處進行評估。

三、惟後續本會於5月間視察反應爐廠房廠用海水系統(RBSW)相關SWEL設備清單地震履勘作業時,又發現多個設備亦有相同設計缺失問題;另在10月間駐廠視察員又再度於一號機控制廠房323室Div II 安全電氣室及343室Div IV安全電氣室再發現有相同橫向支撐問題的多個電氣盤,顯示龍門電廠先前的清查作業不確實,請儘速重新平行展開全面清查及相關評估作業,評估結果若無法符合耐震要求,則應儘速進行必要的改善工程。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配合封存,已另案管控。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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