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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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3 - 017
開立單位:
保安應變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4 年 10 月 17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 貴公司針對本會於103年9月29日執行第一核能發電廠緊急應變計畫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1.緊急應變人員訓練「緊急供應隊」專業訓練課程內容,未依1425程序書5.2規定,將歷年緊急計畫演習缺失列為訓練重點,請儘速研擬改正。

2.有關緊急應變場所管理維護部分,後備TSC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掛圖未將衛生署修正為衛生福利部,請全面檢查相關作業場所,一併修正。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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