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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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103 - 01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14 年 10 月 2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二廠1號機103年8月2日消防巡視作業,超過TRM 3.7.4.2章節所規定之1小時內建立消防巡視之時限。
注意改進內容:
一、核二廠1號機於103年8月2日15:50,因閥門電磁線圈劣化短路,造成二次圍阻體隔離系統隔離迴路之保險絲燒斷,致該控制迴路之屬PCIS GROUP 2A DIV. I分屬正常冷凍水、CST/DST、廢水系統、消防系統、廠用空氣、上下池冷卻與抑壓池淨化與HPCS測試迴路等系統之14只二次圍阻體隔離閥門動作關閉,造成輔助廠房消防水不可用。

二、 經查,核二廠電氣主任於當日17:25方依程序書105規定,填妥3張消防巡視表,交由消防班執行巡視工作,依消防巡視紀錄,3張巡視表所載巡視時間分別為17:40、17:46及17:48,已超過TRM 3.7.4.2等章節所規定於1小時內建立消防巡視之時限。

三、請針對下述項目檢討改善:

1.程序書105「人員與設備安全」之附表十.1與附表十.2所列出消防閥之區域位置並不明確,電廠宜就本次經驗建立更完備之防火巡視對應區域清單,列明受影響之樓層及區域,俾利電廠能於TRM規定時限內完成防火巡視。

2.核二廠應徹底檢討防火巡視作業之執行方式,以避免再發生防火巡視或後備消防系統建立之相關缺失。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核二廠TRM 3.7.4.2。

2.核二廠程序書150「人員與設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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