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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HQ - 89 - 008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總處 |
日期: |
2000 年 11 月 3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執行狀況及適用性定期審查。 |
注意改進內容: |
1. 依據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第二章第2.3.8節之規定「核安處須建立辦法,協調核能營運有關單位,定期審查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之執行狀況及適用性」。
2. 此外核安處作業程序書NSD-P-2.2-T第0版,第6.6節規定「定期審查核能營運品保方案,應每兩年審查一次」。3. 視察時發現核安處發行之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係於84年8月8日發行,迄今(89年11月25日)應執行兩次品保方案執行現況及適用性定期審查與更新,但相關文件顯示在86年及88年確實曾執行審查,但未完成審查與更新品保方案的作業,請確實落實執行品保方案之要求。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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