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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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HQ - 89 - 0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總處
日期:
2000 年 11 月 30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執行狀況及適用性定期審查。
注意改進內容:
1. 依據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第二章第2.3.8節之規定「核安處須建立辦法,協調核能營運有關單位,定期審查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之執行狀況及適用性」。

2. 此外核安處作業程序書NSD-P-2.2-T第0版,第6.6節規定「定期審查核能營運品保方案,應每兩年審查一次」。3. 視察時發現核安處發行之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係於84年8月8日發行,迄今(89年11月25日)應執行兩次品保方案執行現況及適用性定期審查與更新,但相關文件顯示在86年及88年確實曾執行審查,但未完成審查與更新品保方案的作業,請確實落實執行品保方案之要求。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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