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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103 - 016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4 年 10 月 06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檢討核一廠偵測試驗排程作業控管缺失。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本會視察人員於103年09月30日執行視察期間,發現核一廠一號機分別於103年09月26日及09月30日依運轉技術規範SR 3.6.4.3.2及SR 3.7.3.2執行程序書608.2.3.1-A「SBGT活性碳床之吸附碘效率試驗(A串)」、程序書608.2.2-A「SBGT進口加熱器容量測試(A串)」、程序書608.2.1-A「備用氣體處理系統HEPA過濾器及活性碳床之壓力降測試程序(A串)」、程序書608.2.7-A「備用氣體處理系統運轉功能及效率試驗(A串)」、程序書611.1.2-A「控制室緊急過濾床運轉性能及效率試驗(A串)」及程序書608.2.3.2-A「CREF活性碳床之吸附碘效率試驗(A串)」等有關SBGT A串及CREF A串之VFTP相關試驗,惟查證MMCS資料顯示,發現前述相關試驗之試驗執行雖未逾越運轉技術規範SR 3.0.2所允許展延之25%偵測試驗週期寬限期,但相關試驗之執行均已逾越18個月試驗週期排程。
二、依據運轉技術規範BASES 3.0說明SR 3.0.2允許偵測試驗週期得以展延25%偵測試驗週期寬限期,乃為提供安排測試時程之便利性及考量機組可能不適宜執行偵測試驗之因素(如系統暫態、其他測試進行中或有維修工作等)。因此,電廠於展延之25%偵測試驗週期寬限期期間,若無安排測試困難及不適宜執行相關偵測試驗之因素存在時,則電廠仍應儘速安排執行相關偵測試驗為宜。
三、針對上述核一廠一號機SBGT A串及CREF A串之VFTP相關試驗在未能充分符合前述運轉技術規範BASES說明之前提下,逾越18個月試驗週期排程,顯見相關偵測試驗之安排實有不當之處,請確實檢討改善相關作業管控之缺失。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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