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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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3 - 015
開立單位:
保安應變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4 年 09 月 1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 貴公司針對本會於103年8月25日至29日執行核三廠緊急應變計畫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1. 目前之預警系統測試作業程序書(RL-EM-008),未敘述預警系統概述與操作步驟,僅係導則指引性質,且未區隔每日、每季、年度測試目的及差異性,或可稱為「預警系統管理與維護程序書」,應研訂具體日/季/年測試步驟及先備條件等之測試作業程序書,並於下次季測試前完成。

2. 民眾預警系統控制室若遇火災或喪失電源等情況,導致電腦斷電或伺服器失效時,後續處置程序尚未建立;另備援系統亦與主控制系統置放同一房間,災害發生時似有同時淪陷可能,請儘速研擬改正。

3. 預警系統噪音計,原製造廠商規定每年校驗1次,已於103年4月1日校驗屆期,惟環境監測品質管制作業程序書RL-TEM-004訂定每2年校驗1次(再校日期104年11月19日) ,請依原製造廠商規定,將程序書校驗週期修正為每1年校驗1次並儘速送校。

4. 1425「緊急計畫訓練」程序書,有關基本訓練、再訓練及專業訓練等似有混淆情形,請查證釐清。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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