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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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103 - 005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14 年 07 月 2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針對103年第2季核能二廠核安管制紅綠燈視察,電力專案視察發現,請檢討改進。
注意改進內容:
安全相關直流電源系統:

(一)依運轉規範SR 3.8.6.2規定,當 “ battery discharge < 110 V “或” battery overcharge > 150 V “時,需於24小時內” Verify battery cell parameters meet Table 3.8.6-1 Category B limits.”,意即如電池電壓降至110V以下,應能在24小時內將電壓及比重恢復至符合Table 3.8.6-1限值。目前因電池組A之容量已擴增1倍,而在充電機的能力未改變下,是否能符合該偵測試驗之要求,請澄清。

(二)電池組A之容量已擴增1倍,而在充電機的能力未改變下,是否仍能符合運轉規範B 3.8.4說明”Each battery charger has sufficient capacity to restore the battery bank from the design minimum charge to its fully charged state within 12 hours while supplying normal steady state loads”之要求,請澄清。

(三)依運轉規範SR 3.8.4.6及程序書618.2.7.3「安全有關蓄電池組檢查與充電機容量試驗」所規定驗證DIV I、II及5號EDG充電機能提供所定電流及電壓值並持續4小時以上,而DIV III DG僅驗證持續2小時,請澄清此部分有不同標準之原因。

二、地下電纜溝與集水泵設施維護管理:

(一)抽查程序書 740.1.4執行紀錄,電廠未依程序書3.4及6.4規定,於颱風或豪雨後 7 天內執行廠區中壓電纜渠道抽水泵之檢查,請檢討。

(二)查DIV I ECW電纜渠道,發現電纜托架上置有雜物;DIV Ⅲ ECW 電纜渠道抽水泵之管路有繡蝕之情形,且SUMP PUMP 相關管路並無維護保養機制,請檢討。

(三)第五台柴油發電機電纜管排上游往一號機區域,各電纜線(電力纜線與信號纜線)於穿越孔出口區域有相互交叉混雜情形,請澄清是否符合電纜佈置規定。

(四)抽查發現1號機主變區人孔蓋編號MH1及MH-2C內之電纜托架並未接地,請平行展開清查是否有類似情形。

三、電力設備異常管制及相關改善案:

(一)主變壓器曾有發生漏油情形,另核三廠曾發生水入侵變壓器套管事件,請檢討加強大修時對漏油與防範水入侵套管之維護作業。

(二)查程序書740.3 在第6.2.5.5節載明”直流電解電容器原則上每10年應更新,並記載更換日期。若10年到期但功能測試正常,則可延長之”,此內容並不適切,請檢討修訂。並請一併就有年限壽命之零組件,其故障會造成直流系統設備功能失效者,檢討其更換週期。

(三)抽查DCR K1-4093、DCR K1-4094、DCR K0-4067案件,均有發現簡易功能測試準則及指引之可接受標準與實際測試紀錄表接受標準不一致、程序書之1225紀錄表中有部分以打勾方式及無程序書中之1223絕緣測試紀錄表之情形,請檢討。

四、電氣組件環境驗證壽命評估作業:

(一)程序書1039.2於壽命重估時,係採計前最近一次燃料週期與大修期間的環境溫度,非設備使用期間之溫度,請檢討其代表性,且應考慮保守度。

(二)電氣組件壽命重估時,除使用公式重新評估外,亦應將原廠家所規定之組件壽命上限納入,以最保守結果為壽命限值(例如ROSEMOUNT傳送器之壽命限值),請檢討。

(三)請澄清飼水加氫後現場輻射背景值是否仍低於原受其評估之劑量。

五、人員系統演練及再訓練:

(一)抽查電廠依程序書115「核二廠專業人員訓練程序書」執行紀錄,發現電氣組近期新進人員並無依程序書內容第6.2.2 節一、3項”實用電廠電學”之派訓紀錄,請檢討。

(二)值班團隊演練時,值班經理常有直接至盤面進行核對、指揮之情形,由於其需負責督導兩部機之操作應變,建議值班經理應執行督導工作,如注意操作優先順序、重要步驟是否有所遺漏、運轉員操作確實程度。

(三)於發生電力系統跳脫時,建議除建立備援電源外,亦宜確認跳脫原因(如電驛振顫),儘速排除而恢復電源供應。

(四)程序書1451「機組斷然處置程序指引」中於「2.0 適用時機」及「4.5 斷然處置啟動時機」:條件二:喪失所有交流電源,(包括廠外、廠內EDG、第五台EDG、氣渦輪發電機等原固定式電源),而「附件十二之一」策略KS.1-04-01卻仍有第五部柴油發電機供電至兩部機組之矛盾情形,請檢討修訂。

(五)程序書1451附件十,對於圍阻體排氣部分,對於拆除隔離連鎖僅有作業要求,並無對應執行步驟之敘述,請修訂程序書明訂執行步驟。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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