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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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3 - 0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4 年 06 月 2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一廠2號機EOC-26大修期間,發現保護電驛及控制開關保養維護之缺失,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依據程序書758.2「延時電驛測試檢查程序書」,其中CS系統之5秒延時電驛為K16A&B,其延時電驛之校正範圍為5秒±1秒,該電驛屬奇異CR2820型,而依程序書步驟3.10所述該型電驛準確度應為設定值之±10%,換算後為±0.5秒,因數據如偏移過大有可能為元件老化或故障問題,請再研議其校正標準之適當性。

二、5月14日查看電氣組依據程序書758.2.1「延時電驛測試檢查程序書」之執行,發現已完成之維護查證表(一)中,其中MCP-120-9編號:DVCOR電驛,校正後3次數值仍有一次為4.401秒(容許誤差應在0.4秒內),不在容許誤差範圍內,但仍取其數據,平均後為最後校正值,與程序書中步驟3.9說明”於調整後需做3次測試(每次皆在容許誤差內)取其平均值為校後值”之規定不符。

三、依程序書758.1.2/3/4/5及758.9「奇異 HFA 型電驛檢查」,與758.6.1/2/3/4及758.10「奇異 HGA 型電驛檢查」,在針對接觸器接點清潔之工具,皆非程序書步驟6.7所指接點清潔擦拭工具(名稱為P.K NEUSES INC 製的CB5型),查證電氣組或儀控組之現場作業,皆使用一橡皮工具或擦拭棒用來取代原廠之CB5型清潔工具,請說明及評估其可取代性,如屬可行,則請納入程序書。

四、大修期間發現EDG(含5號EDG)現場之部份GE SBM 型控制開關檢查及5號EDG現場之部分延時電驛校正,未納入程序書執行,電廠雖已於起動前完成初步清查及補行檢查校正,另承諾大修後將逐一核對以往DCR,以達到清查的完整性,請將清查結果報會。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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