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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103 - 007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4 年 06 月 04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檢討改善核一廠二號機EOC-26大修期間執行ECCS/RCIC系統相關維護及測試作業缺失。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本會視察人員於核一廠二號機EOC-26大修期間執行ECCS/RCIC系統相關維護及測試作業查證,發現以下作業缺失,請檢討改善:
(一)依據程序書709.1「高壓注水冷卻系統維護」查證有關HPCI輔助油泵、真空泵及真空槽之維護作業,發現該程序書於執行輔助油泵維護作業時,並未詳述輔助油泵組件分解及組合之各項維護查證執行步驟。同時,原規劃執行之真空槽檢查作業,程序書亦未詳述相關檢查步驟及查證項目。
(二)依據程序書602.2.10.1.5「爐心噴灑系統A啟動運轉功能測試」測試步驟第6.10.2節說明須執行延時電驛E21A-K16A賦能時間驗證,惟電廠並未將執行賦能時間驗證所需之馬錶表列於第5.0節測試設備中。
(三)程序書602.2.10.1.5「爐心噴灑系統A啟動運轉功能測試」測試步驟第6.13~6.15節分別進行E21-S11A轉至“TEST”位置
操作及進行E21-S13A與E21-S12A轉至“NORMAL”位置操作,但並未執行相關E21-K3A電驛失能及E21-K2A電驛與E21-K4A電驛賦能驗證。
(四)查證電廠依據程序書602.2.6.1.1「RCIC蒸汽管路高流量及低壓力之功能測試程序(18個月執行)」執行RCIC管路低壓力邏輯功能測試,發現電廠參閱程序書附圖(二)分別執行PSL-E51-N019A/C及PSL-E51-N019B/D管路低壓力監視開關功能測試之儀器佈置時,因應測試壓力監測,於10閥裝置壓力指示器,惟相關佈置操作並未詳述於程序書中。
(五)查證電廠依據程序書602.2.6.5「RCIC汽機高排氣壓力、汽機排氣膜片高壓力及泵浦進口低壓力功能測試程序」執行RCIC汽機排氣膜片高壓力邏輯功能測試時,於測試步驟第6.2.1節說明拆除 H11-P621盤AA-88之外線(有色線),並將該外線接上三用電錶對地量測電壓約為0 VDC,但由於汽機跳脫之E51-K8電驛於測試前即因管路低壓力引動相關隔離邏輯而賦能,致E51-C002內之coil R接點閉合,因此,於拆除H11-P621盤AA-88之外線後,H11-P621盤AA-88之外線對地實際電壓應約為-65VDC,而非0 VDC。
(六)查證電廠依據程序書602.2.6.5「RCIC汽機高排氣壓力、汽機排氣膜片高壓力及泵浦進口低壓力功能測試程序」執行RCIC汽機排氣膜片高壓力邏輯功能測試時,由於測試前RCIC即因管路低壓力引動相關隔離邏輯,因此,該程序書乃於測試步驟第6.3.1.1節分別拆除H11-P618盤CC-71/CC-67及H11-P621盤BB-85/BB-87有色線,以隔離RCIC管路低壓力信號,但後續並未重新再執行RCIC隔離復歸動作。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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