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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HQ - 89 - 004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總處 |
日期: |
2000 年 06 月 1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加強管制各核電廠大型DCR之施工管制。 |
注意改進內容: |
1. 各核電廠大型DCR設計時應加強設計審查與施工作業流程規劃,以避免因DCR設計與現場不符或因施工次序未妥善規劃,而產生大量之FCR。
2. DCR施工時若發現施工現場與設計不符,仍需依規定先發行FCR,經改善課與SORC審查後才得繼續施工,不得以草圖先行施工再後補FCR的方式進行或以一張FCR概括所有類似FCR。
3. 核電廠大型DCR若由總處負責發包施工者,其與各核電廠之施工介面與責任歸屬,應於施工前詳細規劃。上述缺失請台電總處督促各核電廠檢討大型DCR的作業流程,以避免類似缺失再度發生。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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