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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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102 - 025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4 年 01 月 0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102年執行「核能電廠人員訓練與資格鑑定」專案視察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訓練的組織與行政管理

1.模中應儘速補足編制人力,並晉用專職講師。

2.運轉人員考照通過率偏低,請檢討改善。

二、訓練的設施與設備

1.抽查SMR,發現100年編號SMR-00251一案,關於模擬喪失儀用空氣RIP泵無跳脫之異常修正,於4月28日測試已合格,且測試模擬器亦已修改,但書面文件一直未結案。

2.依程序書136「模擬器驗證」規定模擬器每年執行模擬器年度正確性測試,目前並未執行。

3.有關模擬器修改申請案(SMR)視察發現如下:

(1)程序書135「模擬器構型管理」,未針對FDDR及DCN影響模擬器訓練功能項目之修改,並無建立相關作業程序。

(2)尚未成立程序書135中主要審核單位模擬器修改審查委員會,且部分SMR的立案及審查流程,皆由一人完成,不符品保程序。

4.整合性建構管理系統(ICMS)中,有關「View SMR」軟體,目前電腦內建置之資料庫,與紙本內容有不一致之情形,如:紙本共146件結案,電腦中僅19件結案;紙本編號SMR-000102未結案,而電腦中已結案。另「View SMR」軟體本身亦出現在資料未建置完整下,卻可進行結案。

5.目前實物模型(Mockup)設備尚未規劃建置空間及統計資料、編制適當圖表與解說文件,請儘速完成。

三、運轉員的訓練

1.全廠人員之訓練時數線上查詢系統未完整建置,其中關於持照運轉員應可區分固定、可調、模擬器課程並個別統計訓練時數。

2.持照運轉人員再訓練計畫視察發現如下:

(1)模擬器訓練,未執行模擬器訓練教學評估。

(2)模擬器團隊操作評測,查無授課講師之模擬器訓練教學評估表紀錄。

3.程序書134.01未規定每2年需陳報運轉員再訓練方案,與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之要求不一致,建議程序書加入相關要求。

4.持照運轉員關於超出設計基準的複合式災變,於102年開立兩門與運轉員相關之處置程序指引課程,仍有部分持照運轉員未完成訓練。

5.建議程序書134.01增列訓練教材審核表、訓練查核機制,以及訂定口試及格標準及建立口試題庫。
6
.持照運轉人員再訓練計畫與程序書134.01,關於運轉人員訓練紀錄及測驗紀錄保存年限不一致。

7.查非持照運轉員訓練時數,有人員訓練時數不符合程序書134.01至少30小時之規定。

四、維護人員的訓練

1.查證程序書134執行情況,視察發現有人員訓練時數不滿足且未將訓練之筆試試題和答案置於網頁。
2.檢驗人員每年所需受專業訓練課目應加強規範,其認定課程應確保人員專業知能符合工作需求。

五、協力廠商人員的訓練

1.請檢討目前僅規劃8項程序書157.05中之4項,關於協力廠商人員進廠訓練課程。

2.協力廠商工作考評情形查證部分,龍門電廠品質組未建立或收集各組的「承包商工作考評表」相關記錄檔案。

3.協力廠商之銲接人員證照資訊有所誤植,建議應按時登錄更新。

4.自辦技術證照檢定作業情形查證部分,協力廠商證照檢定係依程序書157.01「承包商各類技術工作人員訓練與資格檢定作業」執行,目前龍門電廠有1項自辦證照(MCP002專案工程),惟程序書157.01之附件02中,龍門電廠承包商技術人員資格檢定項目表中的檢定項目仍標明「Later(待電廠商業運轉後制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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