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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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102 - 02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13 年 12 月 30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就本會執行廠房現場巡查時所發發現之廠務管理問題,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本會於12月9日核能二廠1號機EOC-23大修前,執行現場巡查時發現有下列廠房清潔管理上之缺失與需澄清事項,部分為電廠在作業管理與安全文化上之問題,請提出說明並檢討改善。

一、輔機廠房部分:

(一)7樓奇異公司工具整備區上方,掛有O-RING及LPRM dry tube等物件,下方有管路與人員工作,請檢討其耐震性和防墜措施是否適當。

(二) 執行DCR-3706-P1一號機輔機廠房消防水帶箱加裝前置隔離閥工作,發現有下列問題:

1. 因作業而將部份消防水隔離,惟於1、6樓作為替代之消防水帶長度不足,無法涵蓋全部消防區替代範圍;另防火巡視之消防巡查表未能顯示巡查時間及各區域狀況之紀錄。

2. 5樓進行消防管改善工作之電銲機接地線僅用夾頭夾於廠房地線,未確實固定,且其漏電斷路器失效,不符法規要求。

3. 3樓防火布鋪設不完整(當時未進行氣焊、氣切作業),檢驗員及監火員之防火管制作業有待加強。

(三)2樓氣鎖門前,發現僅於兩支鋼瓶上半部以束帶固定於風管之鋼構上,有滑脫之虞,請檢討固定位置及方式。

二、反應器廠房部分:

(一)7樓部分大修用設備及組件臨時堆置未固定,應檢討於地震時是否有碰撞鄰近設備之虞。

(二) 3樓工具梯未適當固定,鬆動時會有碰撞旁邊的閥門之虞。

(三) 2樓抑壓池區域方上方搭設有施工架,抑壓池上置有鐵船、用於Tip保養時之吸塵器與風管未良好固定,另地面上搭架用層板亦未固定。由於抑壓池區域設有設備與儀器管線,任何臨時設置之施工架或置放之物件,應考量其於地震或其他異常狀況時之強固性與穩定性,以避免掉落或碰撞鄰近設備管線而造成不良影響,請檢討。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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