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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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2 - 022
開立單位:
保安應變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3 年 11 月 1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 貴廠針對本會於102年10月22至25日執行核三廠緊急應變整備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聲能電話作為廠區緊急通訊工具之一,據核三廠電氣組表示目前現有5支電話,請評估數量是否足夠,如需增購須儘速完成採購作業,並訂定
分配機制。

二、手持VHF無線電之備用蓄電池目前由電氣組保管,為確保蓄電池處於可用狀態,請將備用蓄電池納入定期維護檢測項目。

三、電廠程序書編號1415「人員監測與去污程序」內5.1.5節提到,事故現場搶修人員污染未能除至放行標準時,由緊急救護去污隊人員陪同下,將污染人員送往未發生事故機組管制站內的人員去污間除污。請考量如福島雙機組事故時去汙地點,並增修於程序書內。

四、電廠程序書編號1420「緊急計畫滅火程序」內3.0節提到,職責劃分內有“緊急消防引導員”及其負責工作,但查詢廠內緊急計畫組織消防編隊成員,並無"引導員"職稱,請釐清。

五、請將斷然處置措施演練項目納入電廠程序書編號1424「緊急計畫演練與演習程序」內。

六、TSC、OSC及HPC之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集結收容位置圖及緊急輻射偵測圖為96年11月版,請儘速更新。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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