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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102 - 02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3 年 09 月 09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電廠執照人員再訓練時數之統計,不符本會已核准之再訓練方案,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貴公司經本會核備之100年及101年核一廠再訓練方案,並未將筆試測驗、現場測驗列為執照運轉人員課堂講解再訓練時數,經抽查執照運轉人員100年及101年訓練時數紀錄,發現部份運轉人員有將上述測驗列為訓練時數計算,且在扣除上述測驗時數後,其100年固定課程與可調整課程之課堂講解時數,有總計未達法定每年九十小時之情形。
二、請立即清查自前次換照後,運轉人員之訓練課程及時數是否符合規定,如有與每2年再訓練方案之陳報課程不符,以致訓練時數不足者,請於文到1個月內補訓完畢,並陳報清查及補訓結果。
三、另請檢討再訓練管制機制,爾後如再發現有類似問題之運轉員,將視為運轉人員再訓練成效及品質不佳,並視情節依「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納入進行再鑑定測驗考量。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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