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AN - LM - 102 - 02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13 年 10 月 21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執行龍門電廠第52次定期視察-HPCF系統試運轉測試期間發現問題與解決作業查證,發現缺失如下,請檢討改正。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測試程序書POTP-013.01/.02接受標準與要求有差異,請重新比對FSAR/GE Spec.及SDD等標準,確認HPCF高流量測試時,泵最大流量及最低出口壓力之接受標準,並檢討改善現有程序書比對機制。
二、上述如經比對後,發現接受標準有變更,應確認本系統過去完成之試運轉測試(如安全注水模式)等,其測試有效性是否受影響,並提出評估因應。
三、另針對測試發現HPCF泵能力不足問題,應儘速評估並提出因應改善措施。若經評估後須送回原廠改善,請原廠在尚未改善前先進行泵特性曲線試驗,並進行HPCF泵出廠與現況之比對作業。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配合封存,已另案管控。 |
參考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