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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102 - 014 |
開立單位: |
保安應變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13 年 07 月 1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貴廠針對本會於102年6月24~28日執行龍門電廠核子保安作業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依據10 CFR 73.55(i)(4)(ii)(A),保安監控中心應位於保護區之內,受圍籬、入侵偵測系統之保護,■■■。
二、目前保安監控中心進出動線,可經由■■■,不需經過■■■,有保安疑慮。
三、主監控中心與副監控中心欠缺控制權限的切換設備與程序。
四、■■■中間被爆裂物偵測器、門框式金屬探測器阻隔,發生緊急事件時影響即時反應。
五、主警衛室旁之車輛檢查門,包含電動推開門與電動軌道門,故障無法使用。
六、人員通過■■■之區域,目前無CCTV監控。
七、目前保護區CCTV錄影儲存容量僅7天,請改善錄影資料保存期限至6個月。
八、一號機■■■部分CCTV,在白天時畫質易受光線及監視距離與角度的影響,要求檢視所有保護區CCTV畫面,並改善畫面品質,必須確保監視無死角且監視畫面清楚。
九、保護區圍籬周遭,散布臨時管、鐵架等雜物,■■■。
十、保護區圍籬外■■■,形成入侵途徑。
十一、1號機■■■無CCTV,及■■■監視範圍有死角。
十二、1號機■■■之CCTV錄影容量僅有1個月,不足6個月,且無法調閱影像存檔。
十三、依據10 CFR 73.55(e)(9)(ii),緊要區通往保護區之邊界門應設置警報、CCTV,監視影像及警報信號應送至保安監控中心、副監控中心,現場並應加裝警鈴,■■■。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配合封存,已另案管控。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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