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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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HQ - 102 - 00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總處
日期:
2013 年 07 月 1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一廠1號機EOC-26機組大修時程及排程變更逾期未陳報之缺失,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三章第七條:「大修計畫或稽查計畫變更時,經營者應檢送相關變更內容,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經查 貴公司於102年6月13日來函陳報1號機EOC-26機組大修時程及排程第2次變更,因發電機轉子絕緣不良重新拆解整理安裝,重新提報大修時程延長至102年6月22日;惟事後又因發電機洩漏測試至6月28日才完成測試致大修時程又再延長,但貴公司卻未於原提報計畫6月22日大修結束時程屆期前再次提報大修時程變更申請,不符前述規定,請檢討目前陳報程序機制並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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