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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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2 - 01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3 年 07 月 0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檢討改善核一廠一號機EOC-26大修期間執行ECCS/RCIC系統相關維護作業缺失。
注意改進內容:
一、本會視察人員於核一廠一號機EOC-26大修期間執行ECCS/RCIC系統相關維護作業查證,發現以下作業缺失,請檢討改善:

(一)依據程序書708.1「爐心隔離冷卻系統的維護」查證有關RCIC泵機械軸封之維護作業,發現電廠依程序書708.1第6.1.17.3節執行回裝軸承托架時,依規定螺栓鎖磅值為120呎磅,並保持1/32〞轉動間隙後再予以鎖緊,但相關執行步驟並未列入維護查證表執行查證。

(二)依據程序書708.1「爐心隔離冷卻系統的維護」一號機RCIC系統相關設備十次大修(EOC-18至EOC-27)檢修計畫時程說明,RCIC系統超速跳脫桿安裝後至少每9次大修必須予以更換之,E51-F033真空槽出口釋放閥每四次大修執行洩漏試驗一次,並依檢修計畫預定於本次一號機EOC-26執行更換,同時,每次大修均需執行RCIC正氣管路洩水到主冷凝器之限流孔組件凸緣襯墊檢查,但查證相關維護查證表發現維護紀錄均顯示為“NA”,與原本規劃之執行計畫不一致。

(三)依據程序書708.1「爐心隔離冷卻系統的維護」查證有關真空泵之維護作業,發現該程序書於執行真空泵維護作業時,並未詳述真空泵組件分解及組合之各項執行步驟。

(四)102年4月18日現場查證RCIC維護作業時,發現維護人員於拆除RCIC汽機軸封壓力指示表PI-E51-5後,並未依程序書128「核一廠防止異物入侵作業指引」之規定,於儀器管路開口覆蓋FME護套,以防止異物入侵。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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