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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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2 - 01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3 年 07 月 0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檢討改善核一廠一號機EOC-26大修期間執行安全相關寒水系統相關維護及測試作業缺失。
注意改進內容:
一、本會視察人員於核一廠一號機EOC-26大修期間執行安全相關寒水系統相關維護及測試作業查證,發現以下作業缺失,請檢討改善:

(一)電廠於執行寒水機WC-4機組大修前置準備作業時,發現維護人員除依程序書722.1「廠用寒水機(YORK牌MTD-85)檢修工作程序書」摘除WC-4控制盤面上的FUSE #1、2、3外,同時亦進行WC-4控制盤面上的FUSE #4摘除,但相關摘除程序並未列入維護程序書中。

(二)依據程序書722.1「廠用寒水機(YORK牌MTD-85)檢修工作程序書」查證寒水機WC-4機組大修前置準備作業,發現電廠於執行壓縮機冷媒洩放時,氮氣沖放壓力未依程序書規定固定於8 psig,恐有冷媒洩放不完全之慮。

(三)依據程序書722.1「廠用寒水機(YORK牌MTD-85)檢修工作程序書」查證寒水機WC-4機組大修作業時,發現該程序書並未合理規劃寒水機馬達定子檢查執行時機及程序。

(四)102年4月19日現場查證寒水機WC-4機組大修作業時,於維護人員依程序書722.1第6.6.37節及第6.6.48節執行空壓機回裝及葉輪與特殊墊圈回裝作業期間,發現維護人員於執行螺栓扭力鎖回及CAP SCREW鎖緊時,並未依程序書規定通知品質組人員執行品質查證。

(五)查證程序書722.1「廠用寒水機(YORK牌MTD-85)檢修工作程序書」維護查證表,發現程序書722.1第6.6.56節有關CONDENSER SHELL之查漏作業,並未列入維護查證表進行查證。

(六)依據程序書722.5「#3、4號寒水機功能試驗」查證WC-4功能試驗時,發現程序書722.5係分類為A類逐步確認類程序書,但第6.22節有關壓縮機馬達及電源電纜絕緣量測程序,電氣組人員於功能試驗前即已先行完成量測,並未依試驗程序逐步完成。

(七)依據程序書722.5「#3、4號寒水機功能試驗」第6.10節查證WC-4控制盤面2TR計時器動作時間測試時,發現該計時器2TR-1/2TR-2及2TR-5分別於110秒及55秒動作之測試要求並未列入程序書722.5之測試步驟中。

(八)依據程序書722.5「#3、4號寒水機功能試驗」第6.10節查證WC-4控制盤面1TR計時器動作時間測試時,發現該程序書第6.21節要求1TR計時器測試於第6.12節恢復控制電源時開始計時,與設計上於ANTI-RECYCLE(2L)指示燈亮後開始計時不一致。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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