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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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2 - 009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3 年 05 月 2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低電壓保護(DVP)設備相關校正程序書視察發現缺失,請澄清並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發現依程序書602.2.1.10-B/C「緊急匯流排聯結斷路器功能試驗(BUS #4/#3不停電僅執行DVP-B/A(S)功能試驗)」3.3節,述明DVP-B/A盤共9只二極體,於EOC-24/30/36/42全部更新;但程序書602.2.1.10-A/D「緊急匯流排聯結斷路器功能試驗(BUS#3/4停電)」卻未要求更換DVP盤二極體。相同設備卻有不同維護方式,請澄清。

二、查證一號機EOC-24大修資料,發現該次大修一號機DVP-A有更換9只二極體,但二號機DVP-A則未依程序書602.2.1.10-C規定,進行二極體更換。至於兩部機之DVP-B因602.2.1.10-D程序書未規定致未更換二極體,但本次一號機大修卻發現DVP-B有因劣化而執行二極體更換及部份延時電驛更新之情形。請澄清DVP盤二極體定期更換之必要性,並立即擬定必要改善行動,以確認二號機DVP設備之可用性。第一項所述程序書內容缺失請一併修訂。

三、第一項所述程序書內容,經查未針對各組件校正前數值(as found)進行記錄,無法掌握設備之現況;程序書亦無針對二極體之測量方法及其餘電驛(含6.4節SWING BUS供電斷路器功能測試電驛)之劣化判定,訂定明確標準及更換機制,請檢討改善。

四、另DVP有EQDP文件,請針對需定期更換之組件,確實訂定更新時機並納入程序書,以確保本項安全設備之可靠度。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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