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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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9 - 059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0 年 09 月 2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施工管理。
注意改進內容:
1.為因應設計及施工間相關問題之處理,龍門施工處於核島區廠房結構工程開工協調會時決議成立介面處理小組。該小組雖適時召開會議研處相關問題,惟仍因大量之設計修改案而衝擊現場施工作業,並潛在影響施工品質。台電公司應正視此問題,儘速研擬相關因應措施,以根本解決設計上之不確定因素。

2.GE與S&W規範中,有關混凝土試驗室資格須符合ASTM-E329或CNLA規定之議題,提八十八年第一次龍門計畫品質協調會議研商解決方案。至八十九年第二次品質協調會時,GE部份仍未結案,S&W部份卻可結案。相同之問題,卻有不同之處理結果,其標準為何請再說明。又,此問題延宕已久,其所產生之影響亦請進一步澄清。

3.應建立處理程序,以落實各項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如:品質協調會有關PSAR與ASME規範所要求之非破壞檢測項目不一致,經研議其處理原則為採行兩者間較嚴格之規定,並決議要求GE採取管制措施,以落實執行。至於實務上是否已執行及如何執行,應有相關之追蹤管理程序,以落實要求事項之執行。

4.龍門施工處八十九年八月份處務會議決議:爾後如召開相關議題之會議時,儘可能掛上建廠安全及品質審查會之名稱。土木課召開之工安環保及施工協調會,自第36次以後,即遵照規定冠以建廠安全及品質審查會之名稱。然而會議之召開首重實質意義及潛在問題之發掘與研處,前述之作法是否合適應再考慮。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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