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LM - 89 - 06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0 年 09 月 27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訓練計畫之執行。
注意改進內容:
依汽機廠房結構工程承包廠商(新亞建設) 所提89年度專業訓練計畫,其訓練計畫表包含內訓及外訓共二十項,但截至九月六日為止僅實施四項教育訓練計畫(即防水膜、鋼筋、模板及混凝土澆置等四項教育訓練計畫),在汽機廠房結構工程已進入鋼筋組立階段,相關之接地系統、電氣埋管、模板支撐、續接器及錨錠接頭等訓練,應先行辦理而未辦理,且新亞表示有部份訓練將不辦理,而外訓部份亦視情況再考慮辦理,請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