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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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9 - 065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0 年 10 月 2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施工作業缺失。
注意改進內容:
下述施工作業缺失,請改善:

1.堆置於地面之一號機反應器廠房外牆施工用剪力筋,未確實堆放於支架上,致部份掉落地面受潮,且覆蓋不確實。

2.一號機汽機廠房第一區塊拆模後之大型模板傾斜倚靠且置放拆模現場多日,除防礙通行外,並易造成傷人事件。

3.九月底時新亞公司集體將反應器廠房四週之滅火器送修換裝,造成消防設備出現真空期。

4.二號機汽機廠房,因新亞公司尚未被通知開工,致無專人管理,開挖面長期積水。

5.一號機汽機廠房工地,環保狀況不佳,地面常有棄置之保特瓶、綿紗手套及雜物。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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