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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89 - 04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0 年 08 月 1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落實核四各區間整體界面設計之完整性。 |
注意改進內容: |
1.核四廠一號機汽機廠房於五月份施工期間,曾於西北隅開挖MH-2及MH-3之集水井,隨後石偉變更設計,廢棄MH-2集水井及將MH-3集水井變更位置,主要原因為避免對GE核廢料隧道產生衝突,已開挖之集水井均全數以無筋混凝土回填。
2.汽機廠房已開挖之集水井回填事件顯示,台電、GE與石偉各單位間對整體性界面設計之協調仍嫌不足,建議重新檢討界面協調之機制,避免類似事件之再發生。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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