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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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9 - 045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0 年 08 月 10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落實核四各區間整體界面設計之完整性。
注意改進內容:
1.核四廠一號機汽機廠房於五月份施工期間,曾於西北隅開挖MH-2及MH-3之集水井,隨後石偉變更設計,廢棄MH-2集水井及將MH-3集水井變更位置,主要原因為避免對GE核廢料隧道產生衝突,已開挖之集水井均全數以無筋混凝土回填。

2.汽機廠房已開挖之集水井回填事件顯示,台電、GE與石偉各單位間對整體性界面設計之協調仍嫌不足,建議重新檢討界面協調之機制,避免類似事件之再發生。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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