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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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89 - 016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0 年 12 月 29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運轉安全相關缺失。
注意改進內容:
本會於89年11月中旬至貴廠進行運轉安全團隊視察時,發現貴廠之運轉安全存在下列情形,請檢討改善:1.外圍單位(廢料控制室、氣渦輪機及開關場)之程序書更新情形,有待改進。2.SOP 104.1(運轉管理實務)規定運轉副廠長、運轉課長及值工師每月至少一次查證值班交接班狀況,結果以走動管理存工安課備查,經查目前執行狀況不佳,亦無專人追蹤,亟待改進。3.輔助廠房底層ECCS PUMP ROOM之防水門在開啟時,請再考量JP014B盤產生警報情形。4.GAS TURBINE能否滿足PRA一小時內併聯供電之要求,請核三廠通盤考慮人力配置及訓練情形。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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