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LM - 89 - 03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0 年 06 月 1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落實核四PSAR第十八章人因工程。
注意改進內容:
1.現階段龍門核電廠之人因考量偏重於主控制室之儀控設計,惟為有利於龍門核電廠未來整體營運效能之提升,有關維護之便利性、操作之協調性與檢查與測試之可接近性等人因特性亦應納入考量。

2.龍門核電廠之操作手冊或營運程序書以英文版為主,書面部分將來再漸次修訂為中文版,請台電公司研究在申請使用執照前將軟、硬體程序書均修訂為中文格式。

3.個別系統之動態測試,建議台電公司儘可能在國內執行,並增加國內運轉人員與相關人因專家之參與,以建構適於國人運轉之核電廠。

4.人因設計執行過程中所遭遇的人因有關問題及其解決方案,係以人因問題追蹤系統(HFEITS)追蹤其執行成效,惟該系統為奇異公司所建構,台電公司尚無法查閱,請台電公司設法解決此一問題,以求能確實掌握相關人因問題之執行情形。

5.龍門核電廠管制追蹤案編號LMP-P-18-04有關應建立追蹤管理程序以確保涉及運轉、維護與測試之人因相關事項,於系統啟用前對相關人員施以適當之訓練乙案,台電公司目前尚與奇異公司討論中,而無明確之執行方案,又本案亦未指定承辦人,請台電公司就本案之性質指定承辦人,並應儘速訂定執行方案。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