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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89 - 030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0 年 06 月 12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落實遵循軟體發展法規。 |
注意改進內容: |
1.台電核四儀控軟體發展作業遵循之法規為標準審查規範(SRP)龍門版,台電公司必須於近期內提出標準審查規範龍門版與標準審查規範正式版之比較資料。
2.Eaton公司負責之ESF系統屬於核能安全等級,台電公司必須提資料証明其軟體發展計畫在功能性等值於原先審照程序時由GE公司所提的軟體發展計畫書。
3.GE公司並未針對軟體部分提供軟體品保計畫(Software Quality Assurance Plan, SQAP),而是將相關內容散佈在其他文件中,並提供一對照表─Lungmen DCIS SQAP Compliance Matrix。經實際抽查核對,發現有部分SQA應具備之項目循對照表並未能發現對應部分,例如SQA要求應說明Coding Standards,但在對照表所列SMP中並未發現對應部分(詳見GE提供之Compliance Matrix Page 3 of 7 )。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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