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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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9 - 029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0 年 06 月 1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提高OIV&V稽查問題結案率;並加強核四儀控軟體構型管理及管理作業工具之使用。
注意改進內容:
1.OIV & V赴廠家稽查所提出的改進事項,目前結案率偏低,對進展甚快的工程而言,將喪失即時改善的機會,可能造成不利的品質問題。

2.核四廠儀控系統之審查意見(包括美國MPR公司、核研所及台電之意見)經台電彙整總編號後,可透過構型管理系統追蹤其處理情形。然經查證發現有部分項目未依承諾之預定日期結案,且差距達五、六個月之久,另有部分案件未標明預定完成日期或負責人姓名。

3.台電總處對核四儀控軟體計畫管理作業所使用之Re Trad與Pilgrim二工具資料的更新無法與GE及MPR同步,此點對工程進展有不利之影響,宜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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