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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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9 - 02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0 年 06 月 1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依實務現況,再審視PSAR第七章有關ESF相關內容。
注意改進內容:
PSAR內容將反應器保護系統(RPS)及特殊安全設施系統(ESF)二系統視為同屬於安全系統邏輯控制(SSLC)。然依目前實務作業,RPS由GE負責,ESF則由Eaton負責,兩系統間涉及之緊要通訊系統(EMS)不盡相同,而二系統界面關係密切,因此有關ESF部分之PSAR章節,包括7.3與7.9等章節需再審視,必要時並遵循龍門核管會議有關PSAR內容更新程序,提出更新內容申請。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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