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AN - LM - 89 - 007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0 年 03 月 23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人員訓練。 |
注意改進內容: |
1.專業訓練計畫不完備
(1)各經辦課檢驗員訓練缺乏整體性之規劃,計畫書過於簡略。
(2)建議各相關課針對新進及現職人員,配合施工進度,訂定短、中、長期訓練計畫。
2.人員訓練應加強考核
(1)各課自辦之訓練部份未列入程序書LMP-PSD-001中管制,無法追蹤考核其執行成效。
(2)部份檢驗員訓練時數不足,依程序書LMP-PMD-015第6.8.2節之規定,未於半年內補訓者,應取消其資格,請再檢討改進相關資格審查程序。
(3)請加強審查承包商施工人員之訓練計畫,並不定期抽查其執行情形。
3.持照檢驗員之人力不足
(1)NDE檢驗員僅有2人持有證照,為因應未來大量之品質查證作業,請及早規劃並加強培訓持照人員。
(2)儀控課26員中僅有2人持有證照,持照比例過低,請及早規劃培訓工作。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