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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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9 - 00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0 年 03 月 2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人員訓練。
注意改進內容:
1.專業訓練計畫不完備

(1)各經辦課檢驗員訓練缺乏整體性之規劃,計畫書過於簡略。

(2)建議各相關課針對新進及現職人員,配合施工進度,訂定短、中、長期訓練計畫。

2.人員訓練應加強考核

(1)各課自辦之訓練部份未列入程序書LMP-PSD-001中管制,無法追蹤考核其執行成效。

(2)部份檢驗員訓練時數不足,依程序書LMP-PMD-015第6.8.2節之規定,未於半年內補訓者,應取消其資格,請再檢討改進相關資格審查程序。

(3)請加強審查承包商施工人員之訓練計畫,並不定期抽查其執行情形。

3.持照檢驗員之人力不足

(1)NDE檢驗員僅有2人持有證照,為因應未來大量之品質查證作業,請及早規劃並加強培訓持照人員。

(2)儀控課26員中僅有2人持有證照,持照比例過低,請及早規劃培訓工作。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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