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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89 - 00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0 年 03 月 1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依規定落實執行有關之管路洩漏試驗。 |
注意改進內容: |
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八日,本會駐廠視察員與台電公司品質處駐工地品保小組人員,會同查驗#2機反應器廠房排水系統之水壓洩漏試驗(管段編號209),發現缺失如下:
(1) 當時正下雨,整個管路外表皆是溼的,上面亦無臨時遮雨設施,且試驗之水壓僅需3 m水柱,現場實無法有效觀察相關銲道是否有滲漏情形。
(2) 據現場之中船公司工程師表示,本週來已於類似之下雨情況下,執行該系統之另七條管線的洩漏試驗;不知本週來之執行結果,有關單位是如何判定過關的?
(3) 試驗之水源為自來水及山泉水,但卻未作水質化驗。而根據施工處經辦課相關資料顯示,氯離子會影響不銹鋼之材料性質,而有發生劣化問題之虞(核島區廠房排水系統設計時,即曾因考量氯離子可能導致不銹鋼材質劣化問題,而於一些有潛在海水滲漏之區域乃以PVC管等替代不銹鋼排水管)。
雖然本系統為非安全有關者,但因屬永久埋管,需與機組同壽(若考慮ABWR之設計及延役問題,可能需耐六十年之運轉壽命;而涵入建廠期間則其設計壽命更需超過六十年),而且工地位處多雨地區,故請有關單位確實依規定執行相關之壓力/洩漏試驗(雖然以後核島區遮雨棚完成後應可杜絕類似缺失),惟仍請位處第一線之相關單位落實核四建廠品質把關工作,並建請考量原設計時之顧慮,審慎評估是否應訂定試驗水質之規範,且予定期化驗之。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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