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AN - LM - 89 - 00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0 年 02 月 02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改善工安及環保缺失。 |
注意改進內容: |
1.反應器廠房Sump Pit相關管路焊接作業時,未依規定配戴防護面罩及手套。
2.保特瓶、煙蒂、棉紗手套等雜物,任意丟棄於反應器廠房混凝土澆置區。
3.一、二號機核島區開挖施工面,迄今未配置滅火器,但各項焊接作業卻已進行多時。
4.請確實執行各工程承包商(含下包商)之開工前勞工安全衛生會議,並依規定製作完整之會議紀錄,而各項工程(含下包工程)開工前,請依規定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及預防災變之訓練,並留存紀錄。
5.各工程承包商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應每日巡視施工現場,並簽認「工程協調紀錄簿」,簽認對象建議由工環課主辦,以便隨時掌握施工現場工安環保狀況,並及時糾正危害工安行為。
6.反應器廠房褥基立面防水層施作時,未嚴格禁止工作區域週邊之動火作業(管路焊接作業)。
7.二號機反應器廠房管路焊接工程,電焊機遮雨不確實。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