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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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101 - 023
開立單位:
保安應變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13 年 02 月 0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 貴公司針對本會執行101年核能二廠緊急應變整備年度視察提出之注意改進事項,進行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1. OSC地下二樓UPS,放置於牆壁龜裂之房間,是否影響設備安全,請評估後改善或移至他處。

2. 查核101年緊急應變訓練,部分支援友廠人員及廠外軍警支援人員尚未完成訓練,請持續完成。

3. 廠區輻射監測系統各站訊號於低背景計測室收集處理後,再分送至HP管制站及控制室等場所,惟低背景計測室位於地下室,請評估考量於複合式災害時是否有淹水之虞?其建築物結構是否安全?

4. 查核TSC錄音設備,目前採用錄音筆替代,電廠預計採購新設備改善,建議該設備能記錄事故期間處理過程。

5. HPC放置空氣呼吸器之鋼架,發現有香菸放在呼吸器鋼架上,請加強管理。

6. 執行ANS測試時,指派隨同人員不具備操作預警系統能力,經聯繫才另指派2位儀器課人員至現場操作,且操作人員對分站主機操作亦不甚熟練,請加強訓練。

7. ANS每個分站主機鑰匙皆插在鎖頭上,請加強管理避免被破壞,另放置分站主機之櫃門開啟警報不確定是否有傳回主站或在主站有警報,或是通知任何人等,請改善。

8. ANS各分站有多顆喇叭,但無法知道每顆喇叭是否都可正常運作,請檢討改善。

9. ANS中角派出所警報站已經遷移至萬壽社區活動中心,但是所有的報表及主控台文字敘述皆還是寫中角派出所,請改善。

10. 碘過濾罐分為人員(全罩式及半罩式)及偵測機器(抽氣取樣)用,人員使用的碘過濾罐使用均在有效期限,惟抽氣取樣用的碘過濾罐則無標示,應釐清。

11. 1422事故終止與復原作業程序書中內容,斷然處置部分只增加事 故終止條件之內容,而無相對應的復原作業,請研議修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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