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MS - 101 - 02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3 年 01 月 1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有關本會101年度核三廠碳鋼管路測厚視察,相關視察發現請檢討改進。
注意改進內容:
有關本會101年度核三廠碳鋼管路測厚視察,主要視察發現可分為六大類,分述如下:

一、管路測厚程序書與長程測厚策略之審視與檢討

(一) 程序書700-W-112之大修檢測管件篩選流程,沒有訂定如何將國內其他電廠經驗,或國外電廠事件回饋等納入考量之作業程序。本項建議補充。

(二) 程序書700-W-112表8「管路壁厚檢測運轉週期內相關資料回報表」第4、7、8項,係以「二個月以上」作為納入大修檢測管件篩選程序之時間準則,此與「核能電廠管路壁厚檢測長程策略」第5.1節之「使用率超過2%」,二者敘述不一致,且較不保守。本項請檢討改進。

(三) 「核能電廠管路壁厚檢測長程策略」第5.1節,管路納入大修檢測管件篩選考量之準則包含:「是否因…功率變化(如功率提升)或電廠水化學改變(如飼水加氫等),使管路流體狀況改變;如流量、蒸汽含量、溫度、水化學…等」;然而,於程序書700-W-112表8內沒有對應之項目。本項建議補充。

(四) 程序書700-W-112表8係用於大修前蒐集機械組/修配組提供之資訊,以作為大修檢測管件篩選之用;然而,表8卻未有「處理結果」欄位,無法追蹤是否納入檢測之理由。本項建議補充。

(五) 程序書700-W-112第6.1.3節提及「CHECMATE計算模型」。因CHECMATE為早期用於DOS作業系統之軟體,現已不再使用並升級為WINDOWS版本之「CHECWORKS」,名稱應更改以符合現況。本項建議修正。

(六) 程序書700-W-112第9.6.2節管件壁厚計算公式中,D0部分有誤植情形。本項建議修正。

(七) 有鑑於測厚評估軟體於分析時無法將各種因素納入,因此後續評估會有「工程經驗判斷」部份;然而,每個人的「工程經驗判斷」會不一致,且此部分有傳承上的價值,故建議電廠將「碳鋼、不鏽鋼管路壁厚檢測結果評估報告」中之「Tp<Tmin時MONITOR或REPLACEMENT之工程綜合研判說明」納入程序書700-W-112中。

(八) 經查台電核三廠之大修測厚管件計劃書及大修後碳鋼管路評估報告係由台電修護處負責,而核三廠卻未有審查之機制。本項建議電廠對相關報告建立審查機制,以確認內容之正確性。

(九) 有鑑於「管路壁厚檢測數據評估系統(PIPES)」及CHECWORKS於管路薄化檢測作業之重要性,建議電廠於程序書700-W-112補充下列內容:(1) PIPES及CHECWORKS於測厚作業中之角色及功能,且相關負責人員應具審核該軟體產出結果正確性與合理性之能力。(2) 於9.3節「檢測管件編號」補充管件相關符號之說明。

二、歷次大修檢測計劃書與管路評估報告之審視與檢討

(一) 有關「電廠碳鋼管路測件CHECWORKS RE-MODELING工作報告」第三節「續測管件篩選原則」,提及經由Re-Modeling後之CHECWORKS Model重新計算後,有二類管件建議列入下次大修檢測。其一為CHECWORKS於評估時即預設三年後各個分析管件的可用狀況,若小於三年即達Tmin,則列入下次大修檢測,此為1-A管件;其二為在Re-Modeling後,綜合修正因子(Line Correction Factor,LCF)及各項分析報告,經評估研判並篩選出管件的量測薄化值較預估薄化值為大,且管件形狀易受到沖腐蝕而有薄化可能的管件,亦列為下次大修檢測,此為1-C管件。經檢視歷次大修之CHECWORKS RE-MODELING工作報告,發現其第四節「管件續測篩選建議」對於1-A及1-C管件,並未完全選擇列入下次大修,且篩選比例甚低,亦未註明不篩選之理由。此部分潛藏可能已嚴重薄化卻未列入下次大修檢測,增添可能非預期之破管或洩漏事件的可能,請電廠澄清說明並檢討改進。

(二) 有關「碳鋼、不鏽鋼管路壁厚檢測結果評估報告」,將經PIPES分析後Tp < Tmin應於本次大修進行更換之管件,但經工程評估後判斷仍可繼續使用之管路,並列入下次大修檢測項目,納入表3-5「Tp < Tmin,但經評估不需更換之管件統計說明表」中。經檢視其內容,對於各管件備註欄均有納入評估理由,但發現部分項目理由為「量測最薄點厚度雖然小於0.875Tnom,且附近無明顯薄化,建議下次續測」,其判斷理由並不充分,如判斷該處是製造之瑕疵或缺陷造成PIPES軟體的誤判,應敘明納入說明中,請電廠檢討改進。

(三) 經查歷次大修檢測資料,發現「EOC-17碳鋼管路測件CHECWORKS RE-MODELING工作報告」遺失,請電廠注意文件保存的重要性。

(四) 檢視核三廠管路壁厚檢測作業之大修成套文件,發現所附資料部分為電子檔儲放在光碟中,由於光碟很容易受損,一旦受損則光碟中所有資料均無法讀取,建議電廠若利用光碟儲存,則應多製作一份存放於其他地方。

(五) 經查歷次大修檢測資料,發現「MS2-EOC19碳鋼管路壁厚檢測計畫」之待測管件彙總表未有REMARK欄,未能呈現待測管件屬哪一分類之管路,請電廠補充並注意改進。

(六) 經查歷次大修檢測資料,發現核三廠1號機「EOC-19碳鋼管路測件CHECWORKS RE-MODELING工作報告」中,1-A管件篩選出94個管件列入下次續測,但在核能三廠1號機「EOC-20大修碳鋼管路壁厚檢測計畫」統計1-A類型管件僅有85個。基本上EOC-19工作報告所篩選出94個管件均應列入EOC-20大修檢測,請電廠澄清差異原因。

(七) 經查歷次大修檢測資料,發現核三廠1號機「EOC-20大修碳鋼管路測件CHECWORKS RE-MODELING工作報告」第4節「管件續測篩選建議」提及「經CHECWORKS分析出1-A及1-C管件中實際篩選出列入下次續測之管件名稱另由框線標示」,但表4-1「1A/1C彙總表」上未有框線標示篩選出之管件,不利於資料比對,請電廠補充並注意改進。

(八) 經查近期檢測資料,發現1號機EOC-20「管路壁厚檢測數據評估系統(PIPES)」使用之基礎資料檔(DBF檔)未留存。各次大修之基礎資料檔(DBF檔)屬該次作業使用之品質文件,皆應留存備查。本項請電廠注意檢討改進。

(九) 程序書700-W-112步驟9.6.1之附註指出「Band method適用在僅有一檢測數據且管件形式為直管、大小頭者。Area method適用在僅有一次檢測數據且管件形式為肘管、T型管者。Point-to-point method適用在任何型式同一管件有一次以上之檢測數據情形」。經查歷年管路測厚評估報告之資料,發現甚多不符評估方式之情況,如肘管應採用Area method,報表卻指出採用Band method評估等。本項發現影響薄化率之計算,電廠應重新檢視使用計算公式之正確性,並釐清「管路壁厚檢測數據評估系統(PIPES)」及CHECWORKS程式分析結果。

三、電廠經驗回饋之審視與檢討

(一) 依據台電公司「核能電廠管路壁厚檢測長程策略」,其中第5章「經驗回饋」之「5.2 他廠經驗回饋」,經查電廠人員採口頭說明友廠之經驗回饋,以及提供一份技訊(101-068)及數篇INPO OE、CHUG等通告,顯示未能適切納入程序書700-W-112執行,無法追蹤確認國內、外經驗回饋機制及納入管路壁厚檢測機制之做法。本項請電廠依據「核能電廠管路壁厚檢測長程策略」第5章經驗回饋所述,於程序書700-W-112建立適當機制,納入5.2節要求。

(二) 依據台電公司「核能電廠管路壁厚檢測長程策略」,其中第5章「經驗回饋」之「5.3 量測結果經驗回饋」。依據美國核管會1989年4月發行之報告NUREG-1344「Erosion/Corrosion-Induced Pipe Wall Thinning in U.S. Nuclear Power Plants」其中指出「The licensee has established a plant-specific history of pipe wall thinning, including failure analysis and damage mechanism」;另於本會民國93年核三廠1號機EOC-15大修碳鋼管路測厚視察報告之備忘錄,即要求「切換管部份宜再確認是否有嚴重的薄化現象,以作為未來評估的參考」。經查核三廠於檢測作業後之切換管未納入電廠經驗回饋。本項請核三廠建立適當機制並納入電廠大修之檢測作業程序書,並檢討程序書700-W-112於「核能電廠管路壁厚檢測長程策略」5.3節之符合性。

四、CHECWORKS評估作業之審視與檢討

(一) 經查改善組於「管路壁厚檢測數據評估系統(PIPES)」評估結果複查時,有時會發現管件基本資料錯誤,雖該修正內容有程序機制能回饋給PIPES重新進行評估,但卻未能回饋到CHECWORKS中。有鑑於美國核管會NRC IN 97-84亦提及電廠應注意管路DCR變更之參數是否也鍵入CHECWORKS MODEL,而管件資料之正確性有助於CHECWORKS MODEL之預估結果,故本項請電廠檢討改進。

(二) 美國電力研究院(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EPRI)於2007年出版「Recommendations for an Effective Flow-Accelerated Corrosion Program」(報告編號NSAC-202L-R3)指出「The Analysis Line should have a Line Correction Factor between 0.5 and 2.5. A value somewhat outside of this range can be accepted if the reason for the high or low factor is well understood and documented, and a minimum of ten inspected components exist in the Analysis Line.」。經查歷年檢測資料發現電廠對部分管線之修正因子(Line Correction Factor,LCF)持續偏差並未特別處理;有鑑於美國核管會NRC IN 97-84亦提及電廠應注意CHECWORKS評估於LCF2.5之管路,電廠應針對此現象做更深入的追蹤瞭解,並依EPRI NSAC-202L-R3報告對管線薄化率預估做更好的管理。

(三) 美國電力研究院(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EPRI)於2007年出版「Recommendations for an Effective Flow-Accelerated Corrosion Program」(報告編號NSAC-202L-R3),其第4.9節「Determination of the Safety Factor」提出各管線、各元件必須視特定考量給予適當的安全因子,並提出對特殊個案考量較大的安全因子,而且安全因子最小不可小於1.1。經訪談電廠評估人員,發現評估報告內除了正常關閉閥門之特例其安全因子使用1.0,其他所有情況之安全因子均使用1.5,是故核三廠評估報告所有安全因子均設為1.5並不符合EPRI NSAC-202L-R3之要求,且對正常關閉閥門的安全因子設為1.0,亦違反EPRI NSAC-202L-R3之規範。本項請電廠檢討薄化評估使用安全因子之適切性,並於有顯著影響時進一步重新評估管件之續測週期。

五、人員資格、作業及設備之檢討與查核

(一) 經查程序書159「核三廠承包商各類技術工作人員資格檢定程序書」,發現考評/監考人員資格要求一覽表對管路測厚繪點之考評/監考人員資格未明確規範,僅註記「待移轉林訓接辦:簽請總處彙轉林訓評估中」。本項請電廠儘速確立規範。

六、高壓汽機轉子更新後對二次側管路薄化之影響

(一) 有關台電公司核三廠「MS1高壓轉子更新後功率提昇對管路測件沖腐蝕之薄化評估報告」,經查未對非熱平衡圖上(非CHECWORKS部分)之管路進行評估,以清查或預期(工程經驗)影響較明顯之管,且本評估報告係以ALSTOM之設計值為輸入參數,但未清查比對現場實際量測值,以驗證評估報告之符合性。本項請電廠澄清說明並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NRC Bulletin 87-01“Thinning Of Pipe Walls In Nuclear Power Plants”

2.NRC Generic Letter 89-08“Erosion/Corrosion-Induced Pipe Wall Thinning”

3.NUREG-1344“Erosion/Corrosion-Induced Pipe Wall Thinning in U.S. Nuclear Power Plants”

4.EPRI NSAC-202L-R3“Recommendations for an Effective Flow-Accelerated Corrosion Program”

5.台電公司「核能電廠碳鋼管路壁厚檢測計畫」。

6.台電公司「核能電廠管路壁厚檢測長程策略」。

7.台電公司核能三廠營運程序書700-W-112「管路及飼水加熱器超音波測厚程序書」。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