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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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2 - 00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3 年 01 月 09 日
注意改進事項: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偵測試驗未納入第五部柴油機廠房之二氧化碳噴嘴噴射測試,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技術手冊(TR)13.7.4.3要求高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須可用,偵測試驗(SR)13.7.4.3.4要求進行噴灑測試以驗證噴嘴噴射。

二、第五部柴油發電機控制室及電瓶室之滅火系統為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並列入技術手冊表13.7.4.3-2中,應符合SR 13.7.4.3.4噴嘴噴射測試要求。檢視核三廠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偵測試驗程序書,並未包含第五部柴油發電機控制室及電瓶室之二氧化碳噴嘴進行噴射測試,請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一、技術手冊1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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